股权转让的原因有哪些

股权转让的原因有需要现金、代持股、股权回购以及股权激励等。种类有有偿转让以及无偿转让、书面转让以及非书面转让等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股权变更需要登记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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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:
1、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;
2、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,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;
3、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时,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,这体现在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事实和意义上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股权转让,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,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七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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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股权转让 的原因有:
1、股东分歧;
2、对赌、代持;
3、现金需求;
4、股东离开;
5、股权激励;
6、重组需要;
7、其他原因等。
(2)股权转让的种类有:
1、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;
2、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;
3、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;
4、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;
5、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。
1.法律依据:《 公司法 》第一百三十七条,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。
2.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,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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